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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产品抵扣的道理与实操(一):啥是农产品

发布时间 : 2017-10-24

农产品免税是啥意思

前面提到,农产品属于征税范围,适用13%或者11%的税率,这样,下游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,就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。

现在的问题是,农产品是从何而来的呢?表面上看,它来源于农业生产者或者农产品销售者,根源上讲,农产品只能产生于土地,天生万物以养人。

农业生产者以土地为生产资料,通过投入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,生产出农产品,这个环节称为自产。

我国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。

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有其特殊性,即投入成本普遍较低,如植物类农产品一般只有种子、肥料、农药、人工等投入,动物类农产品一般只有饲料、兽药、人工等投入,天然起源植物的收割以及野生动物的捕捞和捕获,其投入成本就更低了。

如果农业生产者都是成规模、成建制的企业,其投入成本较低或进项税额抵扣不足,不足以作为免税的理由,原因是,增值税具备税负可转嫁性,对农业生产者所征的税额,一定会转嫁到下游纳税人。

但是,我国的农业生产者多为农民个人,分布较为分散,议价能力较弱,如果要求农民在销售时开具发票,由下游纳税人凭票抵扣,显然是不现实的。因此,为简化税收征管,我国在农业生产环节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。

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以后,也就是商贸企业或个人自农业生产者购入农产品再对外销售的,除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外,没有免税政策,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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